我十分赞同各位老师们的观点,我想承继刚刚从经济学角度诠释人和概念的观点,结合法经济学角度谈谈我的理解。
刚刚这位老师谈到了激励效应,认为人和是一种制度的产物,但是好的制度无法解决根本问题,需要每个人由内而外去呼应。我是研究知识产权法专业的,在知识产权法学界也存在着激励效应,例如国家为了鼓励人们创作,为创作作品的人设立了著作权,这既是一种保护,也是一种鼓励。但我认为这不仅仅是一种经济方面的嘉奖,更是一种认可。回到我们的工作中,我认为这种激励效应,也不仅仅是用报酬来逼迫工作,当我在审核或起草一份合同时,与业务部门老师进行积极的沟通,对我来说就是一种激励,每一次受到指点我都会认为我更进一步的理解业务,理解集团要去达到什么目的,进而我感觉到融入感。这无疑是一种别人对自己的激励,对自己的认可。工作中大家侧重不同,所擅长的也不同,围绕着工作彼此积极的请教,分享式的学习;遇到困难各显神通,相互配合,这是我心中的激励效应,也是作为一个企业应具备的人和,进而一定会催生出更强的动能。正是人和了,资就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