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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国旗飘扬在文化的天空

让国旗飘扬在文化的天空

  • 分类:领导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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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6-06-12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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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动漫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庹祖海

2007年7月

 

    这几年,我参观访问过全国许多地方的文化机构,有的是新修建的剧院、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其新颖美观的外形和完善的功能让人赞叹不已;有的是驰名中外、传世千载的文物古迹,令人流连忘返;当然有的是文化企业和公司。在参观时,我特别留意一个现象,总是进门时抬头仰望,离开时回首寻觅,看看那文化的天空是否有一抹红色在风中飘扬-----我们共和国的国旗。

    是的,有,在中国美术馆,在国家图书馆,在乡镇文化站,在流动演出的大棚,在网络文化公司……她让人眼前一亮,心中充满感动和振奋。然而可惜的是,许多的文化机构却让我留下了一丝遗憾。有时,遗憾还不止一丝,就像那光秃秃的旗杆孤零零地竖在空荡荡的院落里,在我心中挥之不去。越是好的文化设施,我的这种感受就越强烈,越沉重。

    我也出访过一些国家,那到处可见的国旗让你时刻意识到你自己的身份和你所处的国度。政府机构、公共服务机构自不必说,就是企业,甚至公民个人也以悬挂或使用国旗为荣。在我看过的多数美国电影里,星条旗都会不止一次地出现。最近在我国上映的美国片《蜘蛛侠Ⅲ》里,当蜘蛛侠与恶势力作最后一次决战时,他即在空中跳跃到一面巨大的美国国旗上,似乎获得了巨大力量,然后猛地跳出去,勇敢战斗并取得胜利。这就是美国文化宣扬的“美国精神”的一个体现。 

    文化是民族精神的载体,也是民族精神的反映,肩负着传承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的重要使命。许多文化机构悬挂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之类的牌子,却连一面象征国家形象的国旗也没有。《国旗法》只有原则性规定,对于公共文化机构是否必须悬挂国旗没有明确规定,成了单位的自由裁量权,我认为这是不符合我国文化建设的要求的。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当明确,公共文化机构(包括剧院团、影剧院、音乐厅、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纪念馆、文物单位,还有体育场馆、科技馆、青少年宫等)应当悬挂国旗,而且应当在对公众开放的每一天都悬挂。对于没有尽到义务的,有关部门  应当责令改正。

    旗帜是方向,旗帜是力量,旗帜是生命,旗帜是形象。让庄严美丽的国旗,在祖国每一个公共文化机构上空飘起来,在我们每一个公民的精神天空飘起来!

(原载2007年7月3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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