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要求,更好地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应用型本科学校开展数字艺术创作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国动漫集团联合江苏中传天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拟于2021年7月5日至7月9日在浙江台州职业技术学院举办1+X数字艺术创作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第二期师资培训班,现已开始报名。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1年7月5日至7月9日
培训地点:浙江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学院路788号)
报到时间:7月4日12:00-17:00
报到地点:台州晶琪丽景酒店(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广场中路38号)
二、培训对象
重点面向试点院校主管专业副校长、专业主任、专业骨干带头人、专业教师等。请各试点院校根据自身情况统筹安排,自愿报名。
三、培训内容
时间 |
培训主题 |
培训内容 |
7月5日 上午 |
主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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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班仪式 |
数字艺术行业发展前景与现状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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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艺术创作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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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艺术创作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平台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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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艺术创作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教学平台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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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 下午 至7月8日 上午 |
核心模块 串讲 |
影视视听语言分析 剧本策划 影视模型制作 影视动画制作 材质灯光渲染制作 影视剪辑与合成 数字声音创作 |
7月8日下午 |
结业考试 |
结业考试 |
7月9日上午 |
产教融合 |
产教融合研讨与产业项目考察 |
7月9日下午 |
互动交流 |
结业典礼 |
四、培训费用
(一)收费标准
培训费用2400元/人。
此项费用包含培训费、考核费、设备费、资料费、培训期间午餐费等。不包含学员往返培训地的交通费、住宿费、培训期间早餐及晚餐费。
(二)收费方式
1.支付方式
报名后,请于7月4日前向培训指定账户一次性、全额支付培训费用,并备注“姓名+单位”。请缴费后将汇款信息发至邮箱(307583532@qq.com)。
2.开具发票
培训费用由台州职业技术学院代收并开具发票,发票名目为“培训费”。
3.费用代收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银行:台州建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3001663700050002519
(三)注意事项
1.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师资培训需提前向有关部门报备场地等信息,因此未在指定日期前报名并支付培训费用的学员将不得参加培训。
2.本次培训限额40名,各校报名人数不限,额满为止。报名成功后,参加培训的人员请添加1+X数字艺术创作院校QQ群(862440850),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五、相关说明
(一)报名方式
有意愿参加培训的人员填写报名表后,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25日前提交至报名邮箱(307583532@qq.com),原件请于培训报到时交至报到处。报名表见附件。
(二)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后,通过考核的学员将颁发相应级别的数字艺术创作职业技能等级师资培训合格证书,并纳入中国动漫集团国家动漫创意研发中心动漫发展研究院师资库。
(三)相关事项
1.食宿方面有特殊要求的,请在报名表备注中注明。
2.培训班不设接送站服务,请学员自行前往培训地点。
3.请学员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及时联系培训组织方,并自行取消出行。
六、联系方式
中国动漫集团国家动漫创意研发中心动漫发展研究院
联系人:
郑 昊,电话:17805127872,邮箱:307583532@qq.com
葛郝兵,电话:17372966406,邮箱:64789222@qq.com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裴志,电话:18567083825,邮箱:89531379@qq.com